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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技巧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找讨债公司帮忙要债合法吗

文章热度:1125  发布时间 :2022-08-06 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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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债公司,虽然已合法的组织形式及合法注册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债务人等讨债手段或行为的,属于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也是违法行为。


  1、债权人和讨债公司签订的“讨债协议”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工商三部委就联合下发了一份名位“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将讨债公司定性为违法,同时将各类打着商务咨询,经济委托名义的讨债公司也涵盖在内。通知中对非法讨债的性质和行为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义,“讨债公司承揽讨债追账业务,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强制力,一般雇请下岗、退休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采取上门催讨、死缠硬磨、跟踪或损坏债务人名誉等手段获取报酬;有的甚至以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甚至绑架等暴力手段危害债务人的人身安全,谋取非法收益”。

讨债公司

  虽然现在的“讨债公司”一般都是打着“商务调查”“商务咨询”的牌子,但其实质却从事着非法讨债的活动。因此,所以雇佣讨债公司的雇主与讨债公司之间签订的“讨债协议”实质上起不到保护债权人的任何作用。


  2、可能是刑事共犯,承担刑事责任风险。


  债权人对于讨债公司的行为基本上是无法控制的,讨债公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很容易采用威胁,骚扰,敲诈,绑架等手段讨债,情节严重的,对这些手段通常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而这时候委托人和讨债公司之间有可能被认为存在“指使”的关系,进而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共犯”,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债权失控。


  现实中,很多债权公司是空壳公司,讨债公司法人是用不知是哪里找来的身份证冒充身份。经常出现讨债公司拿着债权凭证,私下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并从债务人处取得部分款项后然后卷款逃跑,等债权人找到讨债公司时才发现已人去楼空。


  当债权人再回过头找债务人时,因债权凭证已被销毁或回到债务人手中,还有一种情况是,讨债公司的人拿着债权人的全权授权书给债务人出具了一张已全部清偿的材料,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再想通过法律途径追过已是难上加难。


  4、非法取证影响债权实现。


  讨债公司往往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往往出现非法取证的情况,这样可能会导致本来合法的债权在诉讼中因为证据的瑕疵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讨债公司是一类专门帮助债权人向故意拖欠借款的债务人进行债务追讨的公司,其中一些债务公司是通过合法的手段追债,但是有一些确实通过恐吓等非法手段,那么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这个问题。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否合法?


  这似乎很难断定,在过去数千年中,只要有借贷交易,就有专职讨债人员的存在,从古至今,讨债人都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基本道义维持着这一行业的经久不衰。


  在过去的法律中,我国一直对讨债公司令行禁止,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直到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社会服务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从那以后,类似文中所提的经营社会调查、经济贸易咨询等公司开始成为正当行业。


  再到后来,讨债公司与银行、典当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将这些金融机构的账款催收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之一(业内人士称为讨债公司转正),使得讨债公司的部分讨债行为阳光化,并更名为商务咨询公司或调查公司。在这层阳光的外衣下,讨债公司曾大量招兵买马,在网上掀起了一股招聘风。然而,不得不看到,虽然更名改姓,但这类公司的招聘人员仍然局限于退伍军人、刑侦人员以及人高马大的社会闲杂人员,与法律专业相关的职位鲜见招聘启事中。


  “调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讨债过程中容易恶语相击,甚至恶言威胁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北京广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保柱也认为,讨债公司只要不采取恐吓及暴力的方式进行讨债,其职业行为并不违法。为了追查债务人的行踪和财务状况,进行适当地跟踪也是合理的,毕竟债务人欠债不还在先。但横在讨债人员面前的有两个红线是不允许逾越的:一个债务人最基本的隐私权;另一个是生命健康权。前者涉及民事责任,后者则直接涉及刑事责任。作为一种高风险职业,讨债公司很难将自己的讨债行为控制在零违法范围之内。


  在与王云生的交流中,他认为只要不使用暴力,一定的辱骂及恐吓并不算违法,但若按照严格的法律来讲,这两种行为则有可能触犯《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此外利用恐吓逼迫债务人交纳比本金更多的财产,则会触犯《刑法》。


  因此,讨债公司是一个行走在法律钢丝绳上的风险行业,完全依法则没有存在的必要,若违法则可能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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