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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债公司】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
文章热度:1221 发布时间 :2023-05-13 01:55:01
文章标题:重庆-【要债公司】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 文章简介:重庆要债公司-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重庆要债公司重庆卓然要债公司合法专业正规团队.十多年讨帐经验,追讨效率快.企业欠款,个人欠款,工程欠款,拖欠货款等服务。 前文关键词:重庆 正文: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
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1159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债务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是债务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假如债务人的配偶还在世的,债务人的遗产,是债务人与其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一半。在遗产分割前,应首先将共同遗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部分为债务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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